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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版《陜西省測繪條例》12月1日實施新修訂的《陜西省測繪條例》于12月1日起正式實施,標志著陜西省測繪地理信息政策法規體系日趨完善。 新修訂的《陜西省測繪條例》(簡稱《條例》)具有九個特點: 一是強化測繪工作政府職責。《條例》規定,省政府應當加強對測繪地理信息工作的領導,加強測繪地理信息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加強基礎測繪管理,促進地理信息資源共建共享和應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利益。《條例》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職能:做好本級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保護工作,指派單位或者專人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將本級財政資金為主體投入建設的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運行維護費用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建立健全政府部門之間的測繪地理信息資源共建共享機制,提高測繪地理信息資源的利用效能,引導和支持企業提供測繪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促進地理信息廣泛應用。 二是完善測繪地理信息監管職責。《條例》以市場監管為基線,增加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對應急測繪保障、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建設、地理國情監測成果的管理職責的規定。《條例》規定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本級其他有關部門建立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防控體系,加強對地理信息安全的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招標投標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的監督管理;加強對測繪地理信息單位實行行業信用管理,并通過信用信息平臺與相關部門實現信用信息互聯互通,促進測繪地理信息單位誠信自律;強化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報送制度。 三是建立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網安全制度。《條例》以測繪地理信息安全為紅線,專設一章,明確規定:省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衛星導航定位基準服務系統,提供公共服務,并對衛星導航基準站建設實行備案管理;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建設和運行維護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要求,不得危害國家安全,有關單位應當建立數據安全保障制度,并遵守保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建立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檔案,并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 四是建立地理空間信息資源共享及交換應用機制。《條例》以共享應用為主線,規定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獲取、處理和更新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并通過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提供,實現地理信息數據開放共享。通過建立地理空間信息數據交換共享平臺,將分散的數據予以整合,推動信息互聯互通,強化地理空間信息數據為經濟社會發展、生態文明建設、自然資源管理提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