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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公布!事關灞河重點區域特色風貌2月11日,市人大常委會公布了《西安市灞河重點區域風貌管控條例》,條例將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公布實施,將使灞河重點區域特色風貌得到有效管控,助推該區域實現高質量發展。 清晰劃定管控范圍 隨著十四運會的召開,沿灞河依次串聯起來的西安奧體中心、西安國際會展中心和西安國際會議中心項目,成為提升西安發展能級的標志性工程和展示西安對外形象的新名片。《西安市灞河重點區域風貌管控條例》,針對性地對該區域風貌進行規劃設計和控制引導,鞏固該區域建設成效,實現以更高起點的規劃推動高標準建設管理。 《條例》共二十四條,明確了灞河重點區域風貌的管控范圍和管理體制,對風貌格局以及建筑高度、建筑形態、建筑色彩、公共空間、綠地保護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 條例規定的管控范圍包括沿灞河的西安奧體中心、西安國際會展中心和西安國際會議中心片區及周邊相關區域的陸地和水域部分。 關于水域的管控,主要是在遵守水法、環境保護法、河道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還要遵守條例風貌管理的要求,與區域環境協調一致。 明確目標定位 抓好風貌管控頂層設計 條例規定:市資源規劃主管部門應加強對灞河重點區域風貌整體性、空間立體性、平面協調性、文脈延續性等方面的規劃和管控,突出公共利益需求,對用地性質、開發強度及平面布局、天際輪廓線、建筑高度、建筑形態、建筑體量、建筑色彩等作出明確規范。 對各個片區的風貌格局也作了差異化規定,即灞河沿線形成錯落起伏、疏密有致的濱河景觀;西安奧體中心片區形成層次分明、梯度遞減的現代風貌軸;西安國際會展中心片區形成軸線對稱、古今輝映的建筑風貌區;西安國際會議中心片區形成園林、水景與建筑相融合的園林景觀。 強化管控要求 確保目標落實 針對土地出讓、劃撥程序的不同,對風貌管控要求納入規劃條件的情況作了區分,條例規定:灞河重點區域內以出讓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前,資源規劃主管部門應將風貌管控要求納入規劃條件,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組成部分。 灞河重點區域內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劃撥前,資源規劃主管部門應明確風貌管控要求。同時,對確需調整風貌管控要求的,規定了嚴格的程序,防止變動的隨意性。 管控內容具體明確 操作性強 條例對風貌核心要素提出通用管理要求,并確定了具體指標。 第九條規定的灞河重點區域內濕地和規劃的公園綠地,不得改變用地性質,不得減少用地規模。 第十一條規定的同一地塊內高層建筑臨河界面的面寬之和不得超過所在地塊臨河一側長度的百分之四十。 第十二條規定的灞河重點區域內高層建筑應錯落設計,相鄰等高的高層建筑不得超過三棟等。 |